- 案例四 解除合同需要中介同意吗?
- 发布时间:Mon Sep 07 15:56:39 CST 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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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时间:2012年6月
案例简介:林先生在济南工作已经6年,一直租房居住。今年,林先生终于下
定决心买房,没想到却“买出”了一桩麻烦事。
通过中介,林先生选中了距其单位不远的一处二手房。经过协商,买卖
双方以58万元的价格成交,并和中介一起,签订了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。到
了办理过户手续时林先生发现,中介将他的首付款汇入了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
开设的购房借款专用账户中。林先生觉得,合同中并没有提及该购房借款专用
账户,房产中介没有按合同办事,于是提出终止履行合同。与此同时,卖家也
同意终止合同。对于买卖双方的要求,中介公司却不答应,称合同是三方一起
签订的,要解除合同也应该三方面同时同意才行,不能买卖双方同意就可以解
除合同。最终,三方共同来到济南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要求处理。
处理结果:调解员仔细向当事人解释了其中的法律关系。纠纷中《房地产买
卖合同》存在三方当事人,形成了两个法律关系,一是林先生和卖家的买卖合
同法律关系,二是林先生、卖家和中介之间的居间合同法律关系。林先生和卖
家坚持解除买卖合同,符合《合同法》第九十三条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
除合同”的规定,应当准许,中介应将收取的定金退还给林先生。同时,买卖
合同关系的解除并不影响居间合同关系,由于合同已经成立,根据《合同法》
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,中介可以向买卖双方主张中介费。调解员劝大家协商处
理此事,相互让步。中介同意解除合同,退回款证,并减少一部分中介费。林
先生和卖家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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